黄凯2017-03-03
高中双休日补课是否可行?
法援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的信任与支持,根据您提供的案情信息和相关资料,本中心成员经过精心研究和认真讨论,现向您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供您参考: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第二十六条,“小学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关于初高中部分,经查询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及相关政策规定,暂未有条文明确规定初中日常教学课时标准。因此,请关注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告通知,若其所辖学校有违反其规定的行为可向其进行举报。
以上,是本中心结合您所提供的案情信息和相关材料经研究讨论所提出的意见,本意见书仅供参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诚望以上意见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中心的信任与支持!
如有其余疑问,可直接联系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湘潭大学法学楼104办公室
值班时间:08:00-11:30 14:30-17:30(湘潭大学学时工作日)
电话:0731-58298339 QQ:2970459961(湘大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邮箱:fayuan124@126.com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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